2011-2012-1学期重修上课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班级:
2011-2012-1学期重修课程报名已结束,重修时间从第6周开始到13周止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类重修课程(除下列统一安排课程外的其他各类课程)的开课事宜由相关系部负责安排,其中包括安排任课教师、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。
2、请重修员工主动到相关课程的系部联系有关的上课事宜。
3、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超过20人,由系部负责开设重修辅导班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4、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其他班级所开课程相同,原则上跟班上课;否则,以员工自修为主。
5、辅导教师须制定重修教学计划,上课时,要做好员工考勤记录,考勤与正常上课相同。
6、全部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4周中进行。重修成绩上报在考试后三天内进行。
公共基础课重修的辅导时间、辅导教师和地点如下表
课程 | 辅导时间 | 上课员工 | 辅导教师 | 上课地点 | 总学时 | 起止周 |
高等数学12 | 星期六1-2 | 全院系部 | | 东J2-105 | 16学时 | 6-13周 |
实用英语1、 | 星期六1-2 | 建工、建管、装饰、设计、人文 | | 东J2-103 | 16学时 | 6-13周 |
实用英语1 | 星期六3-4 | 机电、市政、设备、经管、信电、矿业、 | | 东J2-103 | 16学时 | 6-13周 |
体育1、2 | 星期四8-9 | 全院系部 | | 东校区篮球场 | 6-13周 |
注:其他公共基础课程由于报名人数不足开班,请找相
此通知
教务处